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今天,由于其便利沟通的交流、快速的信息传递,类似微信小程序的开发、制作与推广,以及科技的外衣,让传销也演变成了「网络传销」。网络传销难以定义识别,手法变化多样,从长春这座城市十年的发展间可以看出,它已经演变出各种不同形态,甚至成为主流互联网产品设计的一部分。其中很多因素,很难用传统特征来定义是否非法。
特别是与流量分发的结合,让游戏规则更加复杂,已经融入到互联网生态中,深度影响着终端用户。很多模式都已经成为了约定俗称的行为,但却很少被人认知,成为隐蔽在底层用户生态中的「网络行为习惯」。
我们深入分析其行为特征,可以分为:组织网络与获取流量、暴利产品的设计阶段、服务与流量分发阶段、平台与游戏规则阶段、与深度传销融合阶段,这五个层次。
这些变种在互联网时代无一例外的都是采用暴利商品+流量的模式,只不过是如何获取流量的区别。流量一般情况下都寄托在一个平台之上,平台的变化甚至也是互联网发展脉搏(门户网站->百度->淘宝->微信),只不过热点不断的轮换。
但通过平台获取流量的方式,会分享大量利润给平台。所以每一种暴利商品+流量的模式的背后,都会在不为人知的阴暗处躲着另外一种层级代理分销模式。两者之间(平台流量与代理分销)斗智斗勇,相互争夺地盘,前者的法宝是「平台规则」,后者的法宝是「渠道网络」。
互联网在设计产品本身时都会考虑一定的传播效应、低成本获取流量方法、口碑相传等等因素。和比较大的互联网生态相关的,地下产业链中比较著名的:百度竞价单页+sem培训+代发产业链,淘宝刷单+淘宝直通车投放培训+代发产业链,微商培训+微信各种吸粉工具+压货传销产业链等等。
我们在厌恶平凡的动力下寻找机会,在物欲的刺激中追求可能的卓越,最终在无力改变现状的无奈中逐渐自卑,或者,逐步变得暴戾恣睢。人之初性本善我们都能理解,而历经沧桑,反而就如传说中清朝宰相明珠书房中的那副对联:阅尽世事寒彻心,参破人心惊破胆。
对大多数人来说,理性是一种负担。也许有一天,我们会忘掉过去也会忘掉一切,却隐隐记得年少时对自己的承诺;也许有一天,我们会满足所有物欲,但最终还希望能迎来这个世界的尊重;也许有一天,我们会获取一切,却失去了最真实的意义。